工程合同需要在施工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合同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它确定了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是双方在工程中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依据。
一、工程结算表能作为欠款的证据吗
工程结算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已完工工程量和应付工程价进行确认的双方意思表示。建设工程纠纷,发包人与承包人如果没有签订施工合同,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最终双方形成了工程结算表,并且发包人在结算表上签字或盖章的,承包人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作为欠款的书面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当然,除了工程结算表之外,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加以印证:如双方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对账签证以及其他往来函件、记录等书面证据,可以作为工程量计算和认定工程价款的依据。因此,要求我们在工程结算中,仔细审核送审结算资料,全面熟悉、了解工程具体情况,现场勘探,核实送审资料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审核施工现场签证单有效性和合理性。
二、监理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监理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和双重服务合同。工程监理的依据是工程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监理人的职责是在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促进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可以得到全面的履行。还要根据业主的需要,项目监理可以为业主提供工程全过程或者某一阶段的监理,比如施工阶段的监理、土建监理、安装工程时的监理等。
三、施工合同没有价款能否成立
施工合同没有价款不成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工期、中间交接工程开工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接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双方合作等。施工合同又称工程合同或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约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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