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即为该争议发生之日起的整整三年时间。特定的起算日是指当事人知悉或者应当明白自己所享有的相关权利受到了侵犯的日期。
然而,倘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开发商曾经对购房者许下承诺,并实际履行了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部分责任,这样就可能导致诉讼时效的暂时停止运作。此时刻,诉讼时效将以本次暂停点作为新的起点,重新开始计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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