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刚毕业大学生利用残疾人基金会行骗的案件作出了判决,28岁的任征被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4月至2009年6月间,任征利用伪造的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北京迪提斯数码影院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迪提斯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冒用上述两家单位名义先后与北京某公司等签订31份购买合同,涉及金额2208.5万元。除已付部分货款外,给被害人造成损失528万余元。
2007年3月,任征从中关村某公司辞职。通过表姐结识高某,说自己认识残疾人基金会的领导林枫。任征称,事实上并没有林枫这个人,他也没听说该基金会,只是在买章的时候看到那里恰好有该基金会的章,就买了回来。任征一般提前三四天通知高某,以高于市场价格要货。因中关村市场价格波动大,任征手中的货经常不能顺利转卖。他被迫以低于市场价25%至30%的价格卖出,造成亏损。
为弥补亏空,任征继续从被害人高某处进货,希望卖货拿到货款后用于其他投资。虽然投资也略有赚钱,但仍抵不上买卖差价造成的亏空。
2009年6月8日,高某打任征电话无人接听,找到其家时才发现已人去屋空,随后任征在河北省一家宾馆办入住手续时被警方找到。
法院认为,任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并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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