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钱,债权人找债务人的父母讨债不合法,因为父母没有替成年子女还债的义务
一、前妻死了她的债务怎么办
前妻死了她的债务由她的个人遗产进行清偿,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遗产用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留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或者其子女父母无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的,该笔遗产需要先拿出部分来分给上述人,剩下部分再对债务进行清偿。如果继承已经结束债权人才知道债务人死亡的,可以要求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进行偿还。
二、弟弟欠债父母有义务还吗
弟弟欠债父母没有义务还。如果弟弟是完全民事行为人,父母没有义务还款,父母和子女均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其所参与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父母和子女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关系。而且,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就是说父母直接还给债权人欠款的话,是不发生效力的。
三、民间借贷不还钱的情况怎么办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3、如果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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