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清算报告内容一般包含以下几点:
1、清算组成员组成的概况;
2、公司登记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类型、住所、税号等;
3、公告的基本情况以及债权人;
4、公司财产、资产构成;
5、债权、债务清算详情;
6、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7、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的保存。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一、我国的合伙企业怎么解散
公司解散流程:
1、成立清算组,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是什么
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
1、股东会决议;
2、成立清算组;
3、通知债权人;
4、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清算分配;
7、制定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8、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