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催收人员抵达您家中时,请务必首先拍下照片及视频资料,确保对整个商议过程进行详细记录,以备未来不时之需。
同时,请索求催收人员展示其身份证明文件、职业证书以及银行或相关平台的授权书,若对方无法提供这些材料,您有权选择不予理睬。
2.在面对上门催收的情况时,切勿拒绝与对方进行有效沟通,也不应采取侮辱、殴打等暴力行为进行回应。您应保持冷静,与对方进行平和的协商,阐述自身无法按时还款的具体原因,并明确表达您的还款意愿,展现出积极的还款态度。
3.在催收人员上门后,您应当根据自身实际状况,与对方坦诚交流,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而非为了敷衍对方,做出无法履行的承诺。
4.如对方在上门催收过程中,使用了明显的暴力催收手段,例如威胁、恐吓、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您必须毫不犹豫地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协助警方调查处理。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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