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东西要报酬是违法的,公民替失主保管失物可以要求失主支付一定费用,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而定。捡到东西的人拒不归还的可以报警,拒不返还的遗失物数额在数额标在一万以上的,构成侵占罪。
一、捡到东西索要报酬违法吗
捡东西索要报酬构成违法。在捡到东西后,公民替失主保管失物可以要求失主支付一定费用。而至于具体需要支付多少费用,要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共同协商而定。如果捡到东西的一方以酬劳为借口拒不归还失物,失主有权去法院起诉对方,因为这在民法上属于不当得利,法院有责任维护失主权利。
二、捡到东西的人拒不归还的可以报警吗
捡到东西不还可以进行报警处理。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就涉嫌侵占罪,这时可以立案。
三、捡到东西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拾得遗失的物品不归还的,是属于不当得利的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的。
但如果经起诉后,拾得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书,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n(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n(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n(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全文8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