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后需要激活的电子产品,不是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产品。除质量问题外,激活后不能退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通过互联网、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不得说明理由,但下列货物除外:
(一)消费者订购的;
(二)新鲜易腐的;
(三)消费者在网上下载或者启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码产品;(四)报刊投递。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经消费者购买时确认,无理由不予退货。消费者退回的货物应完好无损。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货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还消费者已付的货款。退货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果商家拒绝退货或退换货该怎么办
当你购买商品并想退货或退换时,你应该在第一时间知道是否可以退货或退换。一般来说,不合格产品必须退货。
根据《消费者法》,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提出的修理、返工、更换、退货、补货、退还货款和服务费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当您符合退货条件要求退货时,商家不退货,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情形作了详细规定,主要包括: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认定不合格,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超过15日未退货的;拒绝履行修理、翻修、更换、退货、补足数量义务的,自国家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以上退还货款、服务费或者赔偿损失;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十五日以上退还货款、服务费或者赔偿损失。以上两种违法行为,由工商部门依照《消费者法》予以处罚。
如果商户拒绝退换货,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与操作员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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