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不代表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对不需要被逮捕或者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传唤犯罪嫌疑人主要是为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传唤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调查案件具体情况的手段之一。根据“疑罪从无”原则,法院没有作出判决之前,犯罪嫌疑人都是无罪的。比如甲因为涉嫌盗窃罪而被公安机关传唤,只能证明他有犯罪嫌疑,但并不代表他犯了盗窃罪。
刑事传唤有传唤证吗
除口头传唤之外需要传唤证。在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全文57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