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服务费有两种收费模式,一是常规收费,按照该省律协行业标准收取费用,并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在立案或开庭之前一次性向律所付清。
二是风险代理,双方根据协商内容签订风险代理合同,此类代理均为特别授权,前期花费较少,但后期律师费比常规收费要更高。
律师代理案件是他的工作,所以为工作就需要支付律师费,并不以胜败为论,如果交通事故中代理肇事方,按的说法律师就收不到律师费,因为肇事方肯定是要进行赔偿是一个必输的官司,只不过赔多少的问题而已。
一、打官司费用败诉方出吗
在打官司(进入诉讼程序)的律师费,一般是聘请方自行承担原则,败诉方不承担对方主张权益而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人身损害赔偿、名誉侵权、交通肇事案件;2.法律援助案件;3.著作权侵权案件;4.商标权侵权案件;5.专利侵权案件;6.反不正当竞争案件;7.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8.担保权诉讼案件;9.仲裁案件。
(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首先是指一种行为规范,所以规范性就是它的首要特性。规范性是指法律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模式、标准、样式和方向。法律同时还具有概括性,它是人们从大量实际、具体的行为中高度抽象出来的一种行为模式,它的对象是一般的人,是反复适用多次的。法律还具有普遍性,即法律所提供的行为标准是按照法律规定所有公民一概适用的,不允许有法律规定之外的特殊,即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旦触犯法律,便会受到相应的惩罚,对其教育,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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