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字号申请条件有哪些
1、拥有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
2、品牌创立于1956年(含)以前。
3、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4、有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企业文化。
5、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地域文化特征,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6、具有良好信誉,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7、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申请老字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申报中华老字号的企业除提交《中华老字号申报书》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申报文件(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确认);
2、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3、获得商标注册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4、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财务章);
5、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的介绍和发展情况,并附创始人、传人情况及证明材料;
6、历代传承的企业文化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获得的社会荣誉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老字号认定机构
1、由商务部牵头设立中华老字号振兴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振兴委员会),全面负责中华老字号的认定和相关工作。
2、中华老字号振兴发展委员会下设秘书处、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负责振兴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专家委员会由各行业专家、法律专家、商标专家、品牌专家、企业管理专家、质量专家、历史学家等组成,主要负责中华老字号的评审,并参与相关工作的论证。
3、原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要重新参加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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