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欠款人长期未能履行还款责任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追索:
包括与债务人先行协商、申请调停、委托仲裁机构仲裁或申请发出支付命令以及诉诸于法庭。
其中,支付命令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债权人提出的申请而依法签发的,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能有效督促债务人履行特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然而,若支付命令经送达,债务人对此提出异议,债权人还可进行后续的司法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案件以法院判决为终局结果并正式生效,但债务人依然无视该判决继续拖欠未还,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