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方法是:
一、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的,扣缴义务人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事先下载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个人申报后,公司在发工资时进行专项扣除。
二、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
一、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
专项附加扣除办理申报可以由单位办理申报或者个人自行申报。
具体来讲:
(1)由单位按月发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除大病医疗以外,对其他五项扣除,您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时,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并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您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2)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一般来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您可以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税款多退少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随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
①不愿意通过单位办理扣除,未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④纳税年度内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等情形。
如果同时有两个以上发工资的单位,那么对同一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您只能选择从其中的一个单位办理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更换单位怎么办?
具体方法是:
一、新单位要重新办理专项扣除申报。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二、纳税人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
三、什么人可以退个人所得税
1、上一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一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3、因上一年度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汇算半个各种税前扣除的;5、上一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使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者未组合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哪些人不需要个税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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