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的处置方式有哪些
时间:2023-03-07 19:42:35 38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转给资产管理公司,银行将不良贷款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将不良贷款与银行之间剥离。

2、司法执行,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资产。

3、垫资过桥,第三人出资帮忙垫还贷款。

4、五色土贷款,五色土投资人向债务人发放贷款,监督债务人偿清银行的贷款。

一、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债务人强制执行后,没有足够的资产偿还。此时,银行只能将债务报上级银行作为坏账。同时,这取决于贷款的方式:如果是抵押贷款,银行将与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共同偿还破产清算收入;如果是担保贷款,担保人将承担连带责任,由担保人偿还。

二、公司债券转让的效力

(一)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效力。

对内效力是指债权转让在转让双方即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

1.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将作为新债权人成为权利的主体;转让人则将脱离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取代其地位。如果是部分权利转让,则受让人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权人。

2.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将随主权利的移转而发生移转,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转让人应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利瑕疵。实践中,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解决生存期短、不良资产余额巨大的矛盾,以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占据了不良资产处置方式的主导地位。但前提是必须保证公司债权性资产的权利无瑕疵。

(二)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

对外效力是指合同权利转让对债务人所具有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为:

1.债务人不得再向转让人即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仍然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不构成合同的履行,造成受让人损害的,债务人负损害赔偿。原债权人接受履行的事实则构成不当得利,受让人和债务人均可请求其返还。

2.债务人负有向受让人即新债权人作出履行的义务。

三、疫情期间房贷逾期被银行起诉

1、欠银行贷款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2、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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