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可以分割保单吗如何分割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此时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时哪些财产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具体如下: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银行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银行帐户;证明有股票亲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该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n(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n(三)知识产权的收益;\n(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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