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交通事故发生后,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责任限额则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交强险怎么分有责无责
交强险赔偿限额是要分有责和无责的。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十一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一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两千元人民币。
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一万一千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一千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一百元人民币。
交强险赔偿分有责任和无责任两种,无论是有责还是无责,只要车主造成对方损失,保险公司都将无条件进行理赔。当然赔偿的限额条款上,有责和无责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交强险是国家规定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强制车主投保的车辆保险,在发生交通意外时,对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人及车上人员)的损失进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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