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门职务犯罪的类型:
1、滥用职权罪;
2、玩忽职守罪。在涉土领域主要表现为负有涉土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
3、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
一、怎么判定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罪的认定标准为:该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
二、玩忽职守罪怎样判刑
玩忽职守罪的判刑标准: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玩忽职守罪的特征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构成特征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体为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为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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