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法出租信用卡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一种可能构成的罪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若行为人在知情的情况下,将信用卡出租给他人使用,从而使他人得以借助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且在此过程中向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业务、网络数据存储服务以及通讯传输技术支持,甚至是提供涉及广告推广和支付结算方面的便利,那么,当这种行为情节严重时,行为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出租信用卡的行为实质上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提供了支付结算方面的协助,若该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则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具体的刑罚期限,则需要结合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所产生的不良影响等多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通常而言,若情节轻微,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单处罚金;
而若情节较为恶劣,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6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