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职工因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1、残疾人证(一级或二级)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当地民政部门或职工所在单位出具家庭困难证明原件。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所有权人本市同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储蓄卡或存折。
5、配偶代为申请的,需另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
2、提交材料
携带好相应的材料到办理部门提交材料
3、中心审核
政府部门审核提交的材料
4、领取公积金
通过审核后,领取公积金
收费标准:
免费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办理地址:
1.城区管理部: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民服务中心三层
2.马尾管理部:马尾区君竹路75号建设银行2楼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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