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不成没有具体的开庭时间。一般会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参加庭审,具体的开庭时间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但是规定了审理期限,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
离婚调解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零六条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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