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白普通发票遗失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纳税人遗失空白普通发票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遗失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填报《发票丢失被盗登记表》,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关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遗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二、发票遗失的处罚是什么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如果不慎将发票遗失,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第九项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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