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别人的钱不还人家报警了怎么办
时间:2023-08-05 11:06:32 36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欠别人的钱不还人家报警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别人报警了需要及时的找到当事人来进行协商,尽快的还款。

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是不会受理这类纠纷的,因为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顶多会帮助债权人和债务人从中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欠款起诉流程

起诉流程如下:

1.写好诉状,拿条子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1寸照片去当地法院立案;

2.立案后看自己的案子归哪个审判庭管,然后给被告送达开庭传票;

3.开庭,在法庭上各自陈述事实和理由;

4.法院经过审理后下达判决书让双方签字领取;

5.领取后15日内都没有上诉的话判决就生效;

6.判决书中会规定生效后几日内让被告支付欠款,如果到时候被告不支付的话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到得到自己该得的款项。

三、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

首先,债务纠纷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其次,债务纠纷也可以到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诉法》解释: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欠款属于合同纠纷,可以由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九百零二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n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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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