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贿赂是不是存在共同犯罪
时间:2024-01-04 02:08:54 17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介绍贿赂是不是存在共同犯罪

介绍贿赂存在共同犯罪。介绍贿赂罪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两个主体都年满16周岁的未成人;主观上都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实施了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如何判断是不是构成介绍贿赂罪

构成介绍贿赂罪,要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介绍贿赂罪的犯罪类型是什么

介绍受贿罪属于贪污贿赂类的犯罪。介绍贿赂罪是指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行为。

介绍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明知是在为受贿人或者行贿人牵线效劳,促成贿赂交易。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关系、引荐、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n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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