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中国石化部分企业总法律顾问述职会在北京召开。法律事务部将根据这次总法律顾问的述职,系统总结经验,于2012年把成功做法在13个片区全面推广,以总法律顾问述职推动其履职能力提高。
胜利油田、扬子石化、北京石油、上海石化院等10家企业的总法律顾问代表就《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的7项职责履行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了述职。23家在京企事业单位的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部门负责人听取了述职报告。
从述职内容看,自从实施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计划以来,集团公司74家重要子企业的总法律顾问,明确自身定位,全面组织领导本企业法律管理各项工作,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充分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作用。尤其在今年法制工作会议后,参与述职的这10家企业的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不断增强,方式更加灵活,内容更加丰富,效果更加显著。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副局长肖福泉对中国石化总法律顾问述职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述职会形式好、内容好、效果好,是加强总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的有益创新,值得推广,为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开了好头。他指出,中国石化的法制工作走在中央企业的前列,是中央企业整体法制工作的一面旗帜。
法律事务部主任张吉星对10位总法律顾问的述职报告给予肯定,并强调指出:总法律顾问作为企业法律工作的领军人,要当好法律系统的领导者、重要决策的参与者和把关者、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者、法律理念的传播者、法律工作职能体系的创建者、法律队伍的培育者和法律事业舞台的搭建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通过总法律顾问述职,可以加强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动总法律顾问全面履职,提高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促进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以述职促履职,有实效。一名参加述职的总法律顾问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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