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发票可以抵扣。
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
一、发票专用章的正确盖法的是哪一种
发票专用章应盖在发票上印有“盖章”字样的地方或旁边,一般在发票右下角。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二、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要求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需要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三、机动车发票上有几联是给客户的
机动车发票有4联是给客户的。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分别第一、二、三、四联要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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