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能成立抗税罪,抗税罪是负有纳税义务的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公开抵制、对抗的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什么是抗税罪?有哪些行为方式?
抗税罪的行为方式如下:
1、抗税罪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
2、抗税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身体实施袭击或者使用其他强暴手段,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等足以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所谓胁迫,里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他人不能抗拒的手段。如手持凶器威吓,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毁坏名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
二、偷税罪的概念
偷税罪指的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三、偷税与抗税有什么区别?
以下内容就是抗税与偷税的区别:
1、主体不同,抗税的主体由个人和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构成,而偷税的主体还包括单位的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2、构成犯罪的标准不同,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构成抗税罪,而偷税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偷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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