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原始发票,从原始发票中查找问题,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一提起发票,我想做审计工作的同仁都不陌生,只要有审计项目我们就要和发票打交道,也是一件很头疼的事,好多人都认为发票种类特别繁多,有定额的、有商业零售的、有生产加工的、有新版的、有老板的、有真的、有假的等等。可是我认为,目前在我国普遍使用的发票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商业发票,它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另一类是国家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履行或者代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取的各种基金、规费或者是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发生经济往来时开具的发票,通常把它称为非税发票,这类发票是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由于原始凭证是反应和记录经济业务发生的书面证明,也是财会人员付款和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为了维护财经纪律和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审计人员必须严格审核之。那么,应从哪些方面审核呢?
一、审核原始发票的“要素”。在确认原始发票是财政、税务部门允许使用的发票、收据、车船票以及内部自制原始凭证等反映经济业务发生书面证明有效的基础上进行其基本要素构成的完备性检查。即审核发票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收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和金额、填制单位名称及经办人的签名并盖章等。另外,还要审核发票上的名称是否与本单位名称相符,有无添加、涂改的现象。如果不符,应查清为什么在本单位报销。
二、审核发票的“号码”、“开票日期”、“报销日期”。首先审核同一单位出具的发票,其号码与日期是否矛盾。如果同一单位出具的发票较多,可以通过摘录排序发现之。例如:某单位开出的14667号发票的日期是8月,而同一票据中14682号发票的开具日期则为3月。出现日期的前后矛盾,后经审核,发现该事项存在严重违纪。其次,要审核凭证开具的日期与报销的日期是否有异常现象。一般情况下,上述两者的日期不会间隔太长。如果较长,则要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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