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补助费是单位对职工死亡后用于丧葬的专项补助。包括因工死亡和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员的丧葬补助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由企业支付。在离退休人员死亡后,由其法定继承人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办理时需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办理丧葬费申领手续。《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对丧葬费的计算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即“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企业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标准是什么
企业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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