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
一、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二、地域管辖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移送管辖
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四、指定管辖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范围
立案庭负责对本院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查立案。审判第一庭、审判第二庭、审判第三庭负责审理知识产权相关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监督庭负责各类知识产权再审案件的审理。技术调查室负责对案件审理中涉及的技术问题协助调查、询问、分析、判断,为合议庭裁判案件提供技术意见。司法警察支队负责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警卫法庭、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以及院内保卫等工作。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审判管理、综合调研、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后勤服务等日常保障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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