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且提交离婚证据;3、人民法院在审查起诉状之后,发现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给予立案;4、等着人民法院的开庭通知;5、参加庭审;6、人民法院经过庭审后,宣布审理结果。离婚官司一般就是按照以上流程进行的,如果接受了人民法院的调解,就没有开庭审理之后的流程了,整个案件在接受调解后而终止。
民法典女方打离婚官司需要什么条件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打离婚官司必须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原告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和被告必须是合法夫妻。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和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起诉书里要明确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和相关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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