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市卫生计生委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
贵州省贯彻<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第十四条《护士执业证书》遗失的补办。《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持证人应当在《贵州日报》上予以公布15日后,申请人持补办《护士执业证书》申请书、报刊公告原件,按照首次注册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补证手续。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登报遗失申明?[示范文本下载]
登报遗失申明原件(见报15日后可申请办理)
当地报社
贵州省贯彻<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第十四条《护士执业证书》遗失的补办。《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持证人应当在《贵州日报》上予以公布15日后,申请人持补办《护士执业证书》申请书、报刊公告原件,按照首次注册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补证手续。
2
《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原件1份。
申请人下载填写
贵州省贯彻<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第十四条《护士执业证书》遗失的补办。《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持证人应当在《贵州日报》上予以公布15日后,申请人持补办《护士执业证书》申请书、报刊公告原件,按照首次注册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补证手续。
3
身份证?[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1份,核查原件,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
公安机关核发
贵州省贯彻<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施意见条九条护士执业注册。(一)护士申请注册,申请人应向拟执业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2、申请人身份证明;
4
照片?[示范文本下载]
申请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白底照片2张
申请人提供
《贵州省贯彻<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第九条、护士执业注册。(一)护士申请注册,申请人应向拟执业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审查
4
决定
5
制证
6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翁庆南
<!--
-->
5个工作日
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翁庆南
<!--
-->
当场受理
一、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市卫生计生委登记注册医疗机构的医师二、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齐全:1、登报遗失申明2、照片3、《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4、申请人身份证明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翁庆南
1个工作日
一、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市卫生计生委登记注册医疗机构的医师二、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齐全:1、登报遗失申明原件(见报15日后可申请办理)2、近期白底小2寸照片2张3、《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原件1份。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审查合格,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翁庆南
1个工作日
一、审查内容: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4、审批条件是否擅自增减,是否设置前置条件;5、审批程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6、报批材料是否符合审批的相关规定。二、审批要点:1、受理、审查环节是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2、环节资料接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审批资料是否齐全、签署是否规范、明确。
1、申请事项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护士执业证书》,不予行政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翁庆南
-->
1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护士执业证书》;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翁庆南
-->
9个工作日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护士执业证书》;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凰南路136号国际会展中心三楼遵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C048号市卫计委窗口,乘坐1路、3路、9路、26路、33路、旅游1路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凤凰山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遵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贵州省贯彻<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第十四条[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贵州省贯彻<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第十四条《护士执业证书》遗失的补办。《护士执业证书》遗失后,持证人应当在《贵州日报》上予以公布15日后,申请人持补办《护士执业证书》申请书、报刊公告原件,按照首次注册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补证手续。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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