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时间损失赔偿,侵犯公司名誉权属于侵权行为,因此侵犯公司的名誉权是要赔钱。但差不多性质的案件最终的赔偿数额却差异很大。建议您最好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您减少赔偿额度。
一、侵犯企业名誉权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表明侵犯企业名誉权有以下法律责任:
1、停止侵害;
2、恢复名誉;
3、消除影响;
4、赔礼道歉;
5、赔偿损失。
二、侵犯企业名誉权赔偿的注意事项
1、厘清企业名誉权与商誉
企业名誉是指公众对企业人格的综合评价,其范围较为广泛,比如“富士康是否血汗工厂”的评价,而企业商誉是公众对于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累积的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的相关评价,企业商誉直接关联企业的市场形象、经济利益和市场份额的多寡。
2、穷尽举证方式
对此,可以遵循先损失、后收益、再法院酌定的举证思路。比如甲公司的商业诋毁使乙公司产品销量下降并致大面积退货。首先,乙公司在诉讼中如能证明销量同比下降及退货数量,则可直接计算出经济损失。其次,如果乙公司不能证明损失大小,则可举证证明甲公司的销量同比增长数乘以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即甲公司所获利益)作为赔偿依据。在举证过程中,可以综合利用民事证据制度中的证据披露、举证妨害、优势证据、专家证人、司法鉴定等手段协助法院查明相关事实。最后,如上述路径均不能达成,可请求法院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3、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起诉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考虑到法院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
全文8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