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借名购房引发的房产所有权争议,我们可以考虑采取如下几种有效的解决途径:
(1)协商解决方案。这种方法需要各方当事人秉持平等自愿原则,通过诚挚的交流与理解,达成共识并签署和解协议,从而妥善地化解纷争。
(2)借名人有权向房屋登记机关提出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请求。
(3)通过法律诉讼手段解决问题。这是指纠纷当事人一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公正审理,并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待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自觉履行相关义务,否则将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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