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新兴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组织现场核查(1个工作日,特殊期限不计办理时限)、技术审查及电子核算(5个工作日,特殊期限不计办理时限)、公示(10自然日,特殊期限不计办理时限),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局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县行政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组织现场核查(1个工作日,特殊期限不计办理时限)、技术审查及电子核算(5个工作日,特殊期限不计办理时限)、公示(10自然日,特殊期限不计办理时限),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局服务窗口自取邮寄方式送达。
特殊环节
有无特殊环节
有
特殊环节
特殊环节名称
特殊环节时限
规定和要求
审查量化表
实地核查
1工作日
技术审查
5工作日
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
10自然日
特殊环节总时限
16工作日
特殊环节总时限说明
实地核查1个工作日,技术审查5个工作日,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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