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不按时间规定给会怎样解决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夫妻在离婚之后,如果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没有按照约定或者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这个时候要看起是否不具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若是不具有支付能力,那么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用其他财物折抵抚养费也是可以的。但如果是有支付能力而不按时支付的话,另一方可以以子女名义向法院起诉,若之前是对抚养费作出判决的话,则此时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三、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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