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合伙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1、合伙合同首先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原则,明确约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4、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5、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二、合伙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合伙期限到期后,有两种结果,一个是合伙企业解散,一个是继续经营。若合伙人不再继续经营,应当解散该合伙企业,若涉及继续经营,则合伙人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二)如合伙企业解散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八十九条、九十条的规定,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2、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企业的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的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4、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三、合伙一定要约定合伙经营期限吗
合伙一定要约定合伙经营期限。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签订合同协议如何对合伙人主体进行审查
(1)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限合伙企业中,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可以由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承担。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
(4)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八章 重整 第二节 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 第八十六条 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n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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