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六)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继承房产离婚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如果没有约定或遗嘱指定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的房产如果有遗嘱指定只能归属于一方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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