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赠与不一定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合同上明确表示是对一方个人的赠与,那么不能算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没有表示归一方所有,那么可以认定为是对双方的赠与,归双方所有,算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配。房屋赠与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样赠与行为才算成立。
离婚后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房屋赠与关系中,只要双方依法到房管局办理了受赠房屋的过户手续,该房屋产权即发生了转移,该赠与行为也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对于已经赠与子女的房产,父母没有权利撤销或反悔,因此,房产赠与子女后离婚时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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