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交通法规关于超载的规定
最新交通法规关于超载的规定: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3.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车辆超载和超限有什么区别
车辆超载和超限的区别:
1.超限指的是汽车装载超过公路对其的限值,主要研究的是车辆装载与公路的关系,特别关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2.超载指的是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对超载的核定,主要关注的是汽车性能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行车安全性。
三、客车超载处罚标准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2.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3.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安全条例》第六十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处以二千元罚款;
(四)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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