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案件,当事人都只有在开庭时候才看得到案卷材料,这样的话会造成被告人准备不充分,无法做出正确的应对。只有小部分案件,检察院在起诉前会给被告人看。律师可以在案件到了检察院时就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把握案件重点,这也是刑事案件必须找律师的其中一个原因,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一、已结犯罪案件卷宗查阅复印
刑事案件结案后当事人不能复印卷宗,只有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期间为行使辩护权可以复印案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二、新刑诉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权利有哪些
新刑诉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权利如下:
1、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2、辩护人可以申请调查取证。
3、辩护人可以申请会见当事人,并为其提出法律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三、虚假诉讼罪无罪辩护词谁写的
由律师书写,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辩护词需要包含的内容有:被害人陈述事实不清导致罪行导致结果判决不准确;对方提供的加自己的鉴定材料、证据、证人的证词等证据不足的理由与事实依据;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处理结果的申请;落款等。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无罪辩护的原则,是指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
做无罪辩护,律师需要做大量的工作,首先,要熟识案情。通常通过到检察院、法院查阅案卷材料,根据阅卷记录找出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的不同之处,找出证人证言之间的矛盾,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与证人证言之间的矛盾,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针对案件疑点和矛盾之处,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一核对,找出能够证明其无罪的证据,或者对构成犯罪有异议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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