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如果没有职务侵占行为的,一般不算职务侵占。但该股东如果同是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财产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被股东收货款走了怎么办?
股东收了货款后跑了的,一般不算职务侵占罪,而是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二、股东变卖公司财产算是职务侵占吗
如果该股东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公司财产变卖,并将变卖的财产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否则就是一般侵占行为。
股东变卖公司财产是否可以撤销,分以下情况:
1、公司股东股权转让如果属于法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撤销;
2、股东基于重大误解转让股权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股东受欺诈、胁迫转让股权的,也可以依法撤销。
三、什么是职务侵占罪主体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其范围包括公司、企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以及从事法定公务以外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等基层组织人员。我们认为,在公司、企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中,并不是所有的工作人员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资格,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满足一定条件:即能够利用职务便利即对本单位财物具有一定管理职权的人员,才能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对于只是在单位从事一般事务性工作且对单位财务没有任何管理职权的,即便将数额较大的本单位财物占位己有,也不构成职务侵占罪,而是要根据行为人具体实施行为的性质,以盗窃罪、侵占罪、或者诈骗罪等罪名进行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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