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具体如下:
1、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车主垫付医药费怎么报销?
1、在事故中,伤者一方承担事故中部分责任,自身承担的部分费用(可报销部分药品)可以在医保中报销。2、交通事故发生由第三方承担事故全责,但在第三方没钱支付或暂时找不到第三方的情况下,由医疗保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再向第三者追偿。3、交通事故由自己造成的,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医保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用。若肇事者在事故有责任,那么保留好医疗费的相关票据,在交警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若没有买商业车险,交强险的医疗费最高限额可达1万元,如果超出了赔偿限额,剩余的部门由车主自己承担。如交警判定无责,那么已经垫付的医疗费应当要求伤者一方归还,如果对方不归还这笔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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