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婚前给买房离婚时要财产分割吗
时间:2023-06-22 15:46:38 35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方婚前财产买房离婚时不需要分,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话另一方将无权请求分割。不过,婚后由一方的婚前财产买的房,在登记房屋产权证书时,一起登记了双方的名字的,那么另一方因为赠与而有权参与房产分割。

一、婚前财产可以加配偶名字吗?

婚前财产可以加配偶名字。婚前财产,只要自愿,当然能够加上配偶的名字。加上配偶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能够产生相应的效力,具体就是指发生了赠与财产的效力。首先,一方婚前财产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出现赠与财产的行为,一方婚前财产都只能属于该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其次,如果双方在一致合意的前提下,共同前往相关登记机关办理加名手续,这时候这项婚前财产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权请求分割这项共同财产。

二、结婚前买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3、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4、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三、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书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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