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处理和快速理赔的五大流程是什么?
发生无人员伤亡和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当事人事故事实确认卡》,迅速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有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在现场拍照或者在地面标明车辆轮胎的位置。两张“确认卡”一经当事人签字,即视为对记载事实无异议,并作为交警认定当事人事故责任和保险理赔的依据。“确认卡”由市公安交警局和保险公司免费发放。市民可在市公安交警局各单位服务窗口、各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加油站等地免费领取。
三方填写“确认卡”后迅速离开现场自行处理,未报警的,应向交警提供“确认卡”,并按有关规定当场制作“事故确认书”。
四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事故后需要办理保险理赔的,应在按规定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立即电话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深圳市保险协会将组织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为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提供保障。
五人在**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保险的,可自愿到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进行理赔。当事人一方不选择到保险快速理赔服务点进行定损理赔,或者在异地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保险的,应当按照保险公司的约定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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