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短视频受著作权保护吗?
短视频受著作权保护。短视频作品需要满足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具体表达,具有独创性,并且还能以有形形式复制的三个条件,受到著作权的保护就变得合理。
当前的短视频类型,以其内容形式区分,大致可以分为几类:
1、短纪录片型:这类短视频多数以时长较短的纪录片形式呈现,内容相对完整,制作也较为精良,且可能在其中插入广告宣传,时长一般在1分钟至3分钟左右。
2、网红IP型:这类短视频主要为在互联网上具有较高认知度的网红所制作并发布,内容一般较为贴近生活,但会根据网红所擅长的领域(如音乐、舞蹈、游戏、文艺、逗趣等)而有所差异,时长大概3分钟左右。
3、情景短剧型:此类短视频的内容以创意或搞笑为主,时长视剧情内容而从十几秒到5分钟左右不等。此类短视频中的典型是草根恶搞型的情景短剧。上述“这智商没谁了”即是情景短剧类短视频。
4、技能分享型:此类短视频包括科普、旅游、美妆等内容的技能分享,时长大概1分钟左右。
5、创意剪辑型:此类视频一般是在已有视频的基础上,利用剪辑技巧和创意,截取其中的片段,或加入特效,或加入解说、评论等元素制作而成,时长基本也在5分钟左右。上述“PPAP”即是剪辑制作的短视频。
6、随手分享型:此类视频一般是用户随手拍摄并上传的生活类记录视频,内容既可能是生活场景,也可能是自然风光、会议实录片段等;时长一般也在数秒到3分钟之间。
7、精彩片断型:此类视频一般为影视剧、体育赛事的精彩片断,特别是某些剧热播期间,将该剧中相关视频画面分类剪辑,或是热门赛事前后,将某些比赛视频画面制作成GIF动图;时长一般在数秒至3分钟之间。
二、著作权保护对象有哪些?
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
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5、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于摄影器材,通过合理利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一种艺术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的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于适当的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8、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条弹性条款。随着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将来还可能出现一些新的作品形式。这一规定可以使法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非常广泛,如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造型艺术、建筑艺术等都属此类。
著作权保护受到一定的关注是因为人们在生活中使用短视频、照片、文字等多种形式的创作越来越多,不进行著作权的保护就会损害著作者的合法权益,让盗窃、剽窃滋生。希望广大网友在日常网络传播中尊重他人的创作,征得原创者的同意后再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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