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二手房卖家需要什么手续
简单来说:
“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收齐基本资料→房产实地评估→银行笔录、面签、交首付款→批准贷款→过户→放款→领新房本→抵押登记”(说明:
此步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买卖二手房需要,需要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支付购房款后,要缴纳契税,取得完税凭证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提醒:
看似复杂的流程,如果通过担保公司来办理,实际上借款人只需在银行面签、过户、领房本和抵押登记配合办理就可以了,如果借款人在材料准备和办理过程中配合的话,一般快则三个工作日,慢则七至十五个工作日即可放款。《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贷款卖二手房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员须提供暂住证;
2、结婚证或单身证明(或证明婚姻状况的证明);
3、房产证原件;
4、个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样本);
5、共有人(爱人)手写同意出售证明、所售房屋竣工年代证明,未出租证明或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6、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国企、事业单位、机关等不需要);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买卖二手房需要,需要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支付购房款后要缴纳契税,之后带上相关的证件材料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全文73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