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坐朋友车发生事故谁负责任
坐朋友车发生事故一般不需要负责,善意的同乘行为本身是一种不受法律调整的情谊行为,但是搭乘者以是无偿或者以较小成本乘坐他人车辆的并不意味着甘愿冒一切的风险,驾驶人是仍负有保障搭乘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注意义务,要是出了车祸还导致同乘人受到损害的,此时驾驶人还应该对同乘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要是同乘人指使驾驶人驾驶后导致交通事故的,这种情况下的同乘人是应该要负起部分责任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坐别人车受伤怎么赔偿
坐别人车受伤的,可以要求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三、发生交通事故时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时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1.发生交通事故时立刻停车报警;
2.出现人员受伤应拨打急救电话;
3.保护好事故现场;
4.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协助调查取证。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第十七条规定,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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