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纠纷查封的车还能上路吗
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可以正常上路行驶的,但不允许买卖、抵押或者挪作它用。?若要进行处置,必须经法院同意,办理解除查封手续后方可,否则,就要追究法律责任。《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解除抵押、质押登记。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并未规定法院查封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材料拓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在法院查封过程中,以下物品不可被清查: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查封不动产的注意事项: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二、被法院查封的车是否能上路
被法院查封的车可以上路。被法院查封的车不得买卖、抵押或者挪作其它用处。
1、根据相关规定,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注册、解除抵押、质押登记。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查封车辆可以开吗
法院查封的机动车可以上路行驶。但是不能进行买卖、抵押或者是挪作他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定,如需处置,须经法院批准,方可办理解除查封手续。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被人民法院查封的机动车,不得登记、解除抵押、质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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