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工伤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用人单位须于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发生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之内,向统筹地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請。
如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履行自身义务,乃至在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均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统筹地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领取工伤赔偿有影响吗
遭遇工伤事件后,员工本人并未受到不利影响。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必须自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工伤确认申请;若因企业故意拖延申报导致工伤职工权益受损的,那么工伤职工可自行于伤害当日起一年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企业已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时,在员工遭受工伤之后,企业应尽快进行工伤申报,以确保员工能够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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