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他项权证的特征:
一、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
二、可以满足他人对土地利用的需求。
三、他项权利的主体是土地所有人、使用人以外的人。
四、它的存在对所有人、使用人有一定限制,如应满足别人的通行权。
五、它是一种生产、生活中客观存在的权利。
定金的特征有哪些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
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法纳税。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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